我国旅游景区经营管理权的发展现状与发展趋势
我国幅员辽阔,历史悠久,风景名胜资源极为丰富。近年来,我国各地旅游景点发展迅速。截至2007年底,该国的旅游景点已达20,000个。我国的风景名胜区主要有三类,分别是国家所有,集体所有和私有。国有和集体所有的景点由国家和集体管理,而私人拥有的景点由个人管理。尽管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风景名胜区的规模和管理水平有了很大的发展,但仍然存在很多问题。
首先,多头管理缺少统一的管理组织。我国的风景名胜,文物和森林资源名义上是国家所有的,但是根据资源的性质,我国旅游景点的管理在环境保护部门等行政机构的管辖下纵向划分,建筑部门和林业部门,虽然水平上属于中央政府。 ,省,市,县,乡镇政府和部门。正如政府干预理论中提到的那样,由于权力范围的限制和其他原因,政府在经济行为上效率低下。由于各个部门通常会考虑自己的利益并相互搏斗,因此运营和管理部门不遵守法律,执法和权力竞争的情况并不少见。这导致缺乏自上而下的风景名胜区统一管理计划,利益相关者众多,目标多,管理不善对风景名胜区的发展产生阻碍作用。
第二,为了追求风景名胜区的利益而忽视环境保护,管理部门缺乏相应的责任感和压力。其中,国有和集体所有景点的压力要比私人拥有的景点少。国有风景名胜区的经营管理实体是每个风景名胜区的管理委员会。一方面,他们代表国家免费使用资源,另一方面,他们也不是独立运行的。决策权不承担损益的后果,因此缺乏相应的责任感和压力。这种集监督,运行,开发于一体的管理体系,导致服务质量相对较低,使得风景名胜区和风景名胜区的旅游资源无法得到合理利用,其经济价值还没有得到充分体现,缺乏。保护风景名胜资源。功率。尽管某些景点被过度开发并且在保护资源方面效果不佳,但私人景点并不拥有景点本身。但是,大多数私人风景名胜区都与所有者的利益直接相关,并且利益指标与环境保护之间存在正相关关系,促使他们非常重视管理体制。
第三,国家投资资金有限,但是风景名胜区开发混乱,市场不够专业,造成资金浪费。一方面,我国的优质风景名胜区很少,各个地区都在争先恐后地发展,不追求质量效益。但是,旅游胜地的整体质量是其在游客心中的整体形象,也是对游客的保证和利润的来源。多年来,传统系统导致旅游景点的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差。由于资源的垄断性和不可替代性,一些风景名胜区的资源质量较高,但从侧面促进了落后服务意识的培育,严重影响了风景名胜区的整体形象和效益。这就是旅游业常说的“一流的资源,一流的产品和一流的营销”。另一方面,低层景区重复建设的现象很严重,大量类似的建设,缺乏创新和详细的分工,没有准确的市场地位,没有产品的专业化和专业化,持有“国家一、省特有的“等待标志,浪费了本已紧张的资金。
第四,缺乏长期计划,并且侧重于直接利益。我国风景名胜区长远规划不足的问题最近得到缓解,但没有与规划相适应的管理措施。往往是地方政府盲目投资于临时成果和短期利益,不仅造成原始资源的破坏,而且增加了未来发展的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