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业主们”连“江南公园里”的建房地址都找不到?
最近,魏女士向《法治前沿》专栏报道说,她于2018年12月在南宁庄金大道的``江南公园''买了一套面积为74平方米的房子。
现在是2021年,但是付钱的“准业主”甚至找不到“江南公园”的房子地址?发生了什么事?
以前的“江南公园”宣传图片
已支付了成千上万的定金
两年后找不到房地产地址?
女士魏告诉记者,刚买房子的时候,她知道房子是合作社的房子,但是由于是亲戚介绍的,所以她没有多想。 “我看到很多人还购买了合作房屋建造房屋。一旦买到房屋,我们便认为买房子没有风险,销售人员说土地非常好,前面有一所学校,旁边的海鲜市场,医院和蔬菜市场。”
根据魏女士的回忆,该销售网站非常受欢迎。尽管她没有看到房屋的相关文件,但在销售人员的劝说下,魏女士以所谓的“内部价格” 4300元/㎡购买了74平方米的房屋。 ,与南宁市金鹰桥市场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并支付了12.7万元的首付。
在魏女士提供的合作住房合同中,记者看到甲方的南宁金鹰桥市场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鹰桥公司”)获得了位于东南方的合同。南宁市江南区该村第一,十五组的地块由甲乙双方用于合作建房。该地块的土地面积为9720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
根据相关规定,甲方应在2020年12月31日之前将约定的房屋交付乙方,但2021年,魏女士找不到房地产地址!
女士魏说,现在她真的很着急,一再询问情况,但是对方的回答是:我还没有获得证书,所以现在不能上班。魏女士更着急的是:“东南村的人说他们和金鹰桥公司无关,但是我们和金鹰桥公司签了合同。现在我们还没有拿到土地,怎么建房?”
先生。来自南宁的唐还在``江南公园''买了一套面积为120.3㎡的房子。 “当我签合同时,我还知道我买的房子是一栋合作房,付了20.首付7万元,我看到没有动静,所以在2019年,我问金英桥问以获得退款。”
先生。唐英年说,金鹰桥公司同意了他的退款要求,并于2019年10月与金鹰桥公司签订了协议。双方同意终止“合作建筑合同”。双方同意在2019年11月26日至2020年1月10日之间分两期将钱退还给唐先生,但唐先生说,到目前为止,他只收到了50,000元的退款。
可以在地块上盖房子吗?
可以满足退款要求吗?
那么,南宁市江南区东南村1组和15组的地块可以用来建房吗?魏女士和其他人的退款要求可以满足吗?
最近,记者来到南宁市江南区江南街东南村村民委员会了解情况。
村民委员会副主任周对记者说,2018年,村民委员会在报纸上发表声明说,当时他们的村民没有与任何开发商签订房屋建造合同。 “村民的意见不统一,因此村里没有与他们签订合同。但是,当时有一小撮人与村民们签了名。尽管村里没有邮票,但他们所谓的开发商以这小群村民的名义出售房屋。实际上,第15组的土地也只是申请工业用地,而政府尚未批准。”
周副主任说,很多购买“江南公园”项目的买家前来询问情况,他们都说了实话,建议买家咨询开发商以商讨退款。
记者随后向金鹰桥公司询问情况,但负责办理退款程序的工作人员对此进行了回复↓↓
以前的购房者已通过法院诉讼解决了此事,所有结果均取决于法院的判决。至于是否可以退还预付定金,公司暂时不方便回答。
一些买家说,他们将再次通过合法渠道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购买合作社住房有风险!
律师:寻找“五个证书”
“法治前沿”志愿律师王庆水建议,在购房之前,应先到销售中心核实房屋所在地的土地是否具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计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建设许可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五个许可证》,如果缺少其中一个许可证,则买方应请谨慎购买,并及时与有关部门核实。
“购买合作社房屋的风险仍然很高。我再次提醒所有消费者,在购买房屋时,切勿被暂时的廉价价格吸引,以免在保护自己的权利时遇到困难。”
如果双方签订了合作住房合同,而开发商未履行合同义务,则买方必须收集双方签署的协议,付款凭证和其他相关证据,然后通过法律保护自己的权利渠道。
记者/法治前沿
编辑/法律编辑/匡威明珠评论/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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