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的一家中介机构私下转让了客户的房地产,并挪用了这笔钱!写一封承诺信说...
非常粗体
以客户自己的价格支付客户的房费!
目前,还没有退还客户的钱,
及时向警察报告,你不能让他便宜!
此外,在买卖二手房时,每个人都必须谨慎。
最好在买卖双方之间进行直接交易!
最近,南宁市的黄先生通过一家房地产中介卖出了一套房子。尽管房屋被“转让”,但仍有57%的房屋付款遗失……经调查,代理机构魏某承认他在黄先生的不知情的情况下,他转让了房地产,挪用了房屋的钱,涉嫌伪造购房合同。
几天前,黄先生在一家网站上发布了一间出售信息的房屋。不久,一位自称是房屋经纪人的魏先生与黄先生取得联系,并说他有一个想买房子的客户。
在中介的帮助下,买卖双方协商了105万元的交易价,买主支付了2万元的保证金。双方于8月31日签署了房屋购买合同。合同规定,买方支付定金后,黄先生与买方配合办理贷款,并在收到最终还款后,将房地产正式转让。但是那天晚上,特工魏告诉黄先生,他将通过系统扫描面部以检查文件。
“他说他想刷我的脸,检查我的财产的状况,看看房子是否是我的不动产,以及是否有诸如抵押之类的信息。”黄先生说。
▲卖方黄先生与代理商魏之间的聊天记录。
中介人谎称“刷脸和检查文件”?男人的百万美元房地产“被转让”
9月8日,黄先生突然发现自己的房地产已成功转让,转让的对象是买方。为什么没有余额的情况下“转移”财产?
“后来我只记得代理人要求我刷脸,而不是检查文件,而是利用当前房地产转让注册的便利性,通过互联网直接将我的财产转让给买方。 ”突然的变化引起了黄先生的恐慌。
先生。黄先生通过电话联系了买家。吴先生说,他已经把钱交给了韦代。至于为什么魏不把钱交给黄先生,他不知道。
后来,黄先生通过电话询问代理人魏某,以确认魏某以检查档案为借口获得了面部识别信息并在线签名,并将其财产未经授权转让给买方。
最后,特工魏承认他挪用了黄先生的房钱,并在没有告知他的情况下将这笔钱用于商店的其他支出。但它表示将尽快偿还房屋付款,并写下“承诺书”。在“承诺书”上,魏说,他在卖方黄某不知情的情况下转让了财产。
房屋付款被中介人挪用,并且购买合同涉嫌伪造
先生。黄说,代理人魏是友聚加盟商的雇员。从两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可以看出,代理公司签字并盖章为“南宁优力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
记者和黄先生来到该公司在南宁市良庆区的商店。一名工作人员说,魏已经有几天没来上班了,“只给他打电话”。
记者通过电话联系了商南宁优生活地产代理有限公司。谭女士自称是该公司的法律总监。她说,据她所知,这家商店在9月份仍然是特许经营者,但魏不是该商店的雇员。我们检查了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障的关系,但没有表明他是被特许人。商店员工。
女士秦说,今年9月,在魏与黄先生开始业务不久后,这家商店不再是尤菊的特许经营者,并声称魏使用的合同是伪造的:“首先,LOGO是旧版本。其次。 ,它没有QR码;第三,它没有合同编号;而我们大多数人现在是电子合同。那个(纸质合同)绝对是假的,因为电子合同只能在签署中心,被特许人无权在外面打印。”
到目前为止,代理人魏先生已付给黄先生45万元,但仍有60万元尚未支付。
律师说,魏以掩盖事实,虚构事实的方法挪用房款,可能涉嫌刑事犯罪。 “建议黄先生尽可能多地收集相关证据,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此案,并迅速对争议做出回应。财产被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