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宁市交通事故造成5人死亡的深入调查的公告
中国新闻社南宁10月29日(唐志平)广西省公安厅交警总队29日宣布对南宁市交通事故造成5人死亡的深入调查。调查显示,造成事故的公司是广西南宁金池。在车辆驾驶员的配置中,有一位驾驶员连续工作了21个小时。驾驶员的工作时间长,劳动强度大,容易疲劳和其他不合理的情况,这表明该公司对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是不合理的。情况到位。
今年5月15日,位于重庆市江南区苏围镇秦崇高速公路吴上线(湘路XB16,以下简称“ XB16线”)的18KM + 450M与G359国道交叉口,南宁市一辆汽车AW8721号重型自卸车与FEC229号小型普通乘用车相撞,导致FEC229号普通乘用车上3人死亡,2人被送往医院后死亡。两辆车都在不同程度上受损。重大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迅速成立“5.15”事故深入调查组,对事故发生后的管理漏洞,不足和原因进行了深入调查。 。经调查,桂FEC229小型普通乘用车的驾驶员方恩庆将车辆驶过十字路口,不允许优先行驶。他的交通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根据“有交通标志和标志,让当事人优先行驶”的规定,属于违法行为。对事故影响较大,故障严重,应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Gui AW8721重型自卸车驾驶员陆建民以超过速度限制标志指示的最大速度的速度在道路上驾驶汽车。他的交通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2条第1款。 ,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指示的最大速度。”;此外,其驾驶的车辆超过了批准的载重量,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8条第1款。物体应符合批准的装载质量,严禁超载。他们的交通违章行为在事故的发生中也起着一定的作用,应该对事故承担第二责任。
此外,在这起事故中,大型卡车通过十字路口时,发生了超载和超速等交通违规行为,其子公司广西南宁金驰贸易有限公司的驾驶员在配置中连续上班。车辆驾驶员的21小时,驾驶员的长时间工作,高劳动强度和疲劳容易出现不合理的情况,这表明公司对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尚未落实;事故交汇处的现场深入调查小组。在调查过程中,发现道路交叉口的标志和标记不清晰,标志和标记的设置不合理,交叉口的绿色植物遮挡了视线。目前,深入调查组已将企业主要安全责任履行不力的问题和在路上的问题转交给了南宁市人民政府调查组进行进一步的深入调查。
针对事故中出现的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辖区交警部门将与交通部门合作,加强对高速公路超速,超载等违法违章行为的调查和处罚,并予以充分利用。利用大数据充分分析交通事故的法律法规和特征,有效提高现场执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同时,鼓励运输部门进一步督促辖区内的运输企业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的主要职责,完善管理模式,合理安排每次运输人员和货物数量实际运输中,加强货运企业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从源头杜绝隐患。 (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