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品茶贴吧 11岁的女孩约会网友强奸了她的17岁的“知己兄弟”
11岁的女孩沉迷于网络游戏,并遇到了17岁的Huang。由于严格的父母纪律,她真诚地告诉自己,黄是“机密的老大哥”。不,“大哥”在旅馆里虐待他。 12月3日,凉清区法院通过网上约会审理了未成年女孩的小规模强奸案,判处黄有期徒刑两年。
11岁的芳儿(化名)来自抚遂县。她还在读小学五年级。自今年2月底以来,她一直沉迷于网络游戏,并且在玩网络游戏时结识了许多网民。有一个17岁的男孩叫黄,住在南宁。这个11岁的女孩沉迷于互联网。是因为父母通常没有时间管教吗?相反,芳儿的父母对她的日常要求非常严格,而且他们也很可耻。因此,方儿视黄为知己的哥哥,经常在互联网上倾诉自己的思想和不满,而黄则趁机邀请方儿到南宁玩。
在黄仁勋的许多邀请之后,Fanger接受了邀请。今年3月23日,黄欣欣高兴地到抚顺县从南宁接芳儿,直接带她去了宾馆。那天晚上,当两个人独自呆在同一个房间时,黄将方儿拉开了。方儿一看到这件事就感到害怕,并告诉对方她正处于月经期。在方儿的一再恳求下,黄放弃了不端行为。尽管香安度过了第一晚没有发生任何事,但芳尔无法想象的是第二天晚上,黄光裕忽略了芳尔的身体不适和强迫暴力,而软弱的芳尔却无法抵抗。
女儿的失踪使父母非常焦虑,并赶紧报警。 3月27日凌晨,警察营救了芳儿,并于同日将犯罪嫌疑人黄某抓获。
经法院审查后,黄无视11岁的芳尔的反对意见,并强迫他与他发生性关系,应严惩。但是,考虑到黄某在犯罪时未满18周岁,并且具有良好的认罪态度,因此可以对他处以较轻的刑罚。最终,法院以强奸罪判处黄某有期徒刑两年。
在这种情况下,法官提醒青少年处于叛逆时期。父母应该更加关心自己的孩子,与他们进行更多的交流,并注意细节。父母和学校应教育女孩保护自己。在网上结交朋友时要小心。不要轻易与网民见面,更不用说与网民去旅馆,房屋出租和偏远地区了。 (记者刘晓静,实习生肖庆文,通讯员谢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