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景点商标抢注行为频发的原因是什么??
一、景区的商标抢注行为特征
1.主题无关。
在抢占旅游景点商标的行为中,商标注册人既不是旅游景点经营者,也不是地方政府管理机构,而是与旅游景点无关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一些抢注者与旅游景点属于同一省份或城市,而其他一些则位于数千英里之外。
2.商标非常相似。
擅自占地者争先注册旅游景点的商标,通常使用“景点名称+吸引力模式”的组合。如果景点经营者已经在某些商品或服务上获得了注册商标,抢注者将申请在其他类型的商品或服务上进行注册,并且商标大多模仿了景点经营者的注册商标。如果旅游胜地经营者未申请注册商标,抢注者将复制旅游胜地宣传材料或旅行指南中使用的徽标,以申请注册。
3.指向类别特异性。
被压缩的旅游景点商标主要集中在第39类交通和旅行安排中,第43类提供住宿预订服务,餐饮服务,第20类提供木材,藤条,牛角,贝壳,琥珀, -珍珠等。旅游工艺品,29类动物性食品,日常使用或存储的蔬菜,其他食用花园产品以及30类日常使用或存储的植物性食品,调味料等。一些域名抢注商标涵盖了许多类别的商品和服务。
4.主观获利能力。
从域名抢注动机的角度来看,许多域名抢注者的目的是不使用其生产,制造,加工,选择,分发的商品或服务,而是希望在成功注册后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 ,或获得商标专用权,以防止原始商标用户继续使用商标,从而迫使他以高价回购商标。
二、景区商标频繁抢注的原因
1.旅游胜地经营者和管理者的商标意识很弱。
在旅游资源的规划,开发和管理中,许多景区的投资开发者,经营者和管理机构只注重旅游景区基础设施的建设和景区的开发利用,而没有进行注册开发。和使用并没有实现旅游开发和商标注册的同步。
2.风景名胜区引发了“搭便车”行为。
旅游景点通常具有丰富的文化底蕴和广泛的品牌知名度。与普通商标相比,商业和文化价值更高,升值空间更大。因此,一些商标争先注册数十个甚至数百个景点商标,以在转让或允许他人使用时获得高额回报,或者利用景点的声誉来销售自己的产品。
3.“三权分离”的状态限制了景区商标工作的发展。
旅游资源一般实行“三权分立”的管理制度,即所有权属于国家,管理权属于不同的管理机构,管理权属于投资者或经营者。这种“三权分立”制度的建立,主要是为了充分,合理地利用旅游资源,但也造成了没人关注的情况。例如,由于有一定的经营期限,并且需要由申请人支付商标注册费和续展费,因此景区经营者对商标注册的申请并不十分热情,对抢先注册商标感到冷漠。景点商标。
三、景区商标抢注的对策
1.善于规划和规划旅游品牌资源。
旅游资源丰富的地区的工商部门可以与旅游及其他部门合作,调查商标注册,使用,保护和保护当地历史,文化和旅游公共资源,并对商标的现状进行调查。保护城市历史,文化和旅游业公共资源向地方政府报告,促进旅游业重视商标工作。对于尚未注册商标的旅游景点,指导相关行业机构下属的机构和行业协会规划和注册商标。
2.加强对景点运营商的行政指导。
通过访问公司并在旅游业举行专门的讨论会,我们可以将商标知识传播给景点经营者,指导他们提高商标意识,并尽快注册商标。对于恶意注册的,应当指导有关权利人积极采取补救措施。
3.加强对商标代理机构的监督和指导。
当前,大多数商标注册申请都是通过商标代理机构处理的。
一些商标代理机构的代理人经常出于利益和质量问题的考虑,协助域名抢注者进行恶意抢注。因此,有必要加强对商标代理机构的监管,规范商标代理行业的秩序,引导代理机构建立健全内部自律制度,防止其成为恶意抢注的“帮凶”。
4.积极为旅游业提供建议。